办理商务部颁发的再生姿源回收备案
发布时间:06-25 14:08 浏览:93 次 信息编号:933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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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务部颁发的再生姿源回收备案
北京再生姿源回收备案的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如下:
### 一、备案设立依据
* 《再生姿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二、备案受理单位
* 各区城市管理委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
### 三、备案材料
1. **北京市再生姿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信息表**(需填写并更新,如有内容变化,应在30天内办理变更手续,换发备案信息表)。
2. **申请人再生姿源回收经营场所台账**。
3. **经营场所的房产、土地等相关产权证件或租赁合同、委托书**。
### 四、经营场所要求
* 经营场所包括可回收物交投点、中转站、再生姿源分拣中心等。
* 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应为封闭式建筑或带有符合安全规范的顶棚和围墙,并采用本市统一规定的标识。
* 流动交投点应采用电话、网络预约服务、流动回收车定时定点集中服务等形式,流动回收车应采用封闭式厢式货车和统一标识。
* 经营场所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管理、建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市容环境、治安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北京再生姿源回收备案的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如下:
### 一、备案设立依据
* 《再生姿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二、备案受理单位
* 各区城市管理委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
### 三、备案材料
1. **北京市再生姿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信息表**(需填写并更新,如有内容变化,应在30天内办理变更手续,换发备案信息表)。
2. **申请人再生姿源回收经营场所台账**。
3. **经营场所的房产、土地等相关产权证件或租赁合同、委托书**。
### 四、经营场所要求
* 经营场所包括可回收物交投点、中转站、再生姿源分拣中心等。
* 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应为封闭式建筑或带有符合安全规范的顶棚和围墙,并采用本市统一规定的标识。
* 流动交投点应采用电话、网络预约服务、流动回收车定时定点集中服务等形式,流动回收车应采用封闭式厢式货车和统一标识。
* 经营场所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管理、建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市容环境、治安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联系方式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黄河口信息港看到的,谢谢!
发布IP: 112.35.3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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