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材料一览:轻松下证
发布时间:05-11 13:20   浏览:117 次   信息编号:9276772
分类:
其他商务服务
价格:
1
地点:
东城区
信息内容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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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法经营: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复制、发行、交易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2. 保障节目质量: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拓展业务领域: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可以拓展更多的业务领域,如与电视台、广播电台合作,制作各类广播电视节目,提高市场竞争力。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 企业资质审查:确保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且在申请之日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主要管理人员(如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编辑、艺术总监等)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等。
3.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4. 审批与核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实地核查。
5. 领取许可证: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条件包括: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良好的信用记录:申请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在申请之日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 满足专业人员要求:申请企业需要拥有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主要管理人员。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表: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主要管理人员信息等。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质。
3. 公司章程:证明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
4. 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证明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和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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